為更好地推進新奧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加強管理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事務,公司成立了ESG委員會,以支持董事會制定我們公司的ESG策略并監督ESG舉措的落實。 同時,在ESG委員會下設ESG工作小組,確保ESG各個范疇相關風險均獲得妥善管理及落實,逐步提升ESG管治與管理能力。
ESG指標與薪酬
為深化ESG管治,保障ESG相關績效的達成,公司已將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管理層級的薪酬與ESG指標掛鉤。
目前,我們已將碳減排考核、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管理提升、供應商ESG管理、可再生能源應用、健康與安全、客戶滿意度、反貪腐及合規運營等指標納入省公司及成員企業的年度創值計劃書評估。評估結果將影響省公司及成員企業的激勵總額,形成與可持續發展績效掛鉤的省公司及成員企業創值評估與激勵制度。
為更好地推進新奧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加強管理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事務,我們制定了一系列可持續發展政策,規范我們的日常工作行為,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落地提供制度基礎。
利益相關方訴求一直是新奧能源的關注重點。我們于日常通過多種渠道積極與各利益相關方進行溝通,傾聽其要求與期望,并接受各方的監督。
綠色金融是公司將可持續發展和ESG投資理念融入業務及項目投資周期的核心部分。公司有意識的應用可持續金融,包括綠色債券等投資工具,為有積極環境及社會效益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通過將ESG指標融合進投資行為的制度、措施、程序和標準,公司得以定期監管和報告ESG投資項目帶來的環境和社會效益。同時,在項目投資和開展過程中,新奧能源支持2015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峰會所定義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
支持6大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
公司已制定綠色金融框架,按其規定所籌集資金的凈額的等值金額將用于與公司發展策略相符的綠色項目和/或其再融資,以支持新奧能源達成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策略。
新奧能源綠色金融框架乃參照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的《2018綠色債券原則》(“GBP 2018”),以及亞太區貸款市場公會(Asia Pacific Loan Market Association) 和銀團貸款及交易協會(Loan Syndications & Trading Association)的《2020綠色貸款原則》(“GLP 2020”)制定,并已獲得Vigeo EIris就該金融框架提供的第二方意見書。
Vigeo Eiris給予我們于可持續發展的承諾,以及綠色金融框架對于可持續發展的貢獻是“合理保證(Reasonable Assurance)”的最高保證級別,并且符合GBP 2018及GLP 2020關于所得款項用途,項目評估和選擇流程,所得款項之管理及報告四個核心組成部分。
此外,新奧能源綠色金融框架已獲得香港質量保證居的獨立第二方意見書,以及于綠色金融認證計劃頒發的認證。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成功發行了7.5億 美元于2030年到期票息為2.625%的首個境外綠色債券。該債券現已加入香港可持續及綠色交易所 (STAGE),為投資者提供多一個便捷 的信息管道掌握新奧能源的綠色發展狀況。
截至2020年底,該筆綠色債券融資所得款項的等值金額已全部分配至合資格綠色項目,其中甲烷管理項目投資金額占比13%,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投資金額占比11%,綜合能源解決方案的投資規模占比53%,余熱利用及綜合能源項目的投資規模占比23%(詳情見新奧能源2020 ESG報告第55-57頁)【增加新奧能源2020ESG報告鏈接】,并獲得香港品質保證局的綠色債券發行后認證【增加證書鏈接】。